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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州市卫生资源和医疗服务简报

  • 2020-04-17
  • 来源: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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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抓党建、促医改、强基层、建高地、保健康”的工作思路,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健康工作部署,积极推进健康广州、卫生强市建设,聚焦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精准发力,深化医改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效,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持续提高。全市居民平均期望寿命82.52岁,孕产妇死亡率6.57/10万,婴儿死亡率2.37‰,我市居民健康保持较高水平,总体位居全省前列。

  一、卫生资源

  (一)医疗卫生机构数

  截止2019年底,全市医疗卫生机构5093个,其中:医院*269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651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09个,其他机构64个。与上年相比,医疗卫生机构总量增加495个,增长10.77%。

  医院:截止2019年底,全市三级医院、妇幼保健院、专科疾病防治院68个,其中:三甲医疗机构38个。全市医院中,三级63个、二级92个、一级及未定级114个;按经济类型分,公立医院131个、民营医院138个。与上年相比,医院总量增加14个。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机构中,卫生院31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2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5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73个)、门诊部1381个、村卫生室931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护理站1983个。与上年相比,基层医疗机构增加489个,其中:门诊部增加177个、村卫生室增加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减少6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护理站增加315个。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中,妇幼保健机构12个、专科疾病防治机构7个、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7个、卫生监督机构14个、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44个。与上年相比,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减少34个,其中: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减少35个,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增加1个,卫生监督机构、妇幼保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本保持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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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   2010-2019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数


  (二)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

  截止2019年底,全市医疗机构拥有床位10.01万张,其中:医院9.09万张(内:民营医院1.70万张),卫生院0.19万张,妇幼保健机构0.36万张,专科疾病防治机构0.01万张,社区卫生服务机构0.32万张。与上年相比,医疗机构床位总量增加0.49万张,增长5.20%。

  2019年,全市每千常住人口床位6.54张,比2018年增加0.16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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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2   2010-2019年全市医疗机构床位数


  (三)卫生人力水平

  截止2019年底,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职工20.27万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6.81万人、乡村医生和卫生员0.06万人、管理人员0.91万人、工勤技能人员1.81万人、其他技术人员0.69万人。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5.87万人,注册护士7.78万人,医护比1:1.33。与上年相比,在岗职工增加1.40万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增加0.45万人;注册护士增加0.61万人。

  按机构类别分:全市医院在岗职工13.92万人(内:民营医院1.78万人),基层医疗机构4.73万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29万人。

  按执业类别分:医师中,临床类、中医类、口腔类、公卫类分别占医师总量的68.75%、17.28%、9.45%、4.52%。全科医师0.55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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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3   2010-2019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数


  学历职称:截止2019年底,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职工高级职称1.92万人,本科及以上学历10.78万人,分别较上年增加0.15万人、1.09万人。卫生技术人员中,高级以上职称占比10.56%,本科以上占比56.28%,分别较上年提高0.11和1.85个百分点。

  千人口指标:全市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 3.83人,注册护士 5.08人,分别比上年增加 0.20人、0.27人(全省2019年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为2.54人,注册护士为3.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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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4   2010-2019年全市每千常住人口卫生人员数


  (四)设备情况

  截止2019年底,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拥有万元以上设备台数达19.57万台,比上年增加1.57万台,增长8.72%,其中:10-49万设备3.86万台、50-99万设备0.65万台、100万及以上设备0.62万台。

  医疗卫生机构房屋面积1227.74万平方米,平均每家医院、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房屋分别为3.45、1.03、0.35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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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5  2010-2019年全市万元以上设备台数


  二、医疗服务

  (一)医疗服务量

  诊疗量:2019年,全市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达1.63亿人次,其中:医院1.00亿人次,基层医疗机构0.54亿人次(内: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0.34亿人次,村卫生室0.03亿人次),专业公共卫生机构0.10亿人次。与上年相比,医疗机构诊疗人次增加1084.51万人次,增长7.11%。

  住院量:全市医疗机构出院人次达344.50万人次,其中:医院311.23万人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2.65万人次,专业公共卫生机构20.52万人次,其他机构0.09万人次。与2018年相比,全市医疗机构出院人次增加23.90万人次,增长7.46%。

  手术量:全市医疗机构住院病人手术人次数达211.89万人次,其中:医院195.89万人次,妇幼保健院15.99万人次。与2018年相比,全市医疗机构的手术人次增加31.66万人次,增长17.57%。

  民营医院:2019年全市民营医院门诊总诊疗人次649.18万人次,出院22.60万人次,住院手术量11.98万人次,分别占医院总量的6.52%、7.26%、6.12%。与2018年相比,民营医院诊疗人次数增长15.66%,出院人次数增长15.86%,手术人次增长25.18%。

  基层医疗机构:2019年,全市基层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达0.54亿人次,较上年同期增5.34%。基层医疗机构出院人次达12.65万人次,较上年同期减少10.60%,占比从2018年的4.41%下降到2019年的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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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6  2010-2019年全市医疗机构门诊诊疗服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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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7   2010-2019年全市医疗机构住院服务量


  (二)医疗服务分布

  按隶属关系分,2019年省部属、市属、区属及以下医疗机构(含民营医院、基层医疗等机构)总诊疗人次分别为0.46亿、0.22亿、0.95亿人次,分别占总量的28.26%、13.28%、58.46%(2018年分别占28.13%、13.24%、58.63%);出院人次分别为164.79万、66.11万、113.60万人次,分别占47.83%、19.19%、32.98%(2018年分别占47.37%、19.13%、33.50%)。

  (三)医疗服务效率

  2019年,全市医疗机构病床使用率84.75%,其中:医院85.69%(三级医院:91.19%、二级医院77.40%),乡镇卫生院65.7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3.10%。与上年相比,医疗机构病床使用率降低0.94个百分点,其中:医院减少0.67个百分点(三级医院减少2.60个百分点,二级医院增加4.19个百分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减少2.95个百分点,乡镇卫生院减少8.32个百分点。

  全市医疗机构出院者平均住院日8.44日,其中:医院8.58日、乡镇卫生院6.01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3.80日。与上年相比,全市医疗机构出院者平均住院日减少1.39日,医院减少1.56日,乡镇卫生院减少0.18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增加1.14日。 

  (四)医师工作负荷

  2019年,全市医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11.14人次,日均担负住院2.11个床日;乡镇卫生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12.71人次,担负住院0.78个床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师日均担负诊疗21.00人次,担负住院0.46个床日。

  三、卫生经费

  (一)卫生总费用逐年增长。

  2018年全市卫生总费用(来源法核算)达1,161.15亿元,占全市GDP的5.08%,比重较2017年提高0.17个百分点。人均卫生总费用7791元。卫生总费用比2017年增长10%。2018年,广州市卫生总费用中,政府卫生支出255.13亿元,社会卫生支出705.75亿元,居民个人现金卫生支出200.28亿元,所占比重分别为21.97%、60.78%和17.25%。与 2017年相比,政府卫生支出增长5.57% ,所占比重降低0.94个百分点;社会卫生支出增长11.09% ,所占比重上升0.56个百分点;居民个人现金卫生支出增长12.58%,所占比重上升0.38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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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8  2011-2018年全市卫生总费用


  (二)政府投入增加

  截止2019年底,全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拨款收入达167.57亿元,其中医院88.32亿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0.12亿元、专业公共卫生机构36.21亿元、其他卫生机构2.93亿元。与上年相比,全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9.79亿元,增长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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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9 2010-2019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拨款收入(亿元)


  2019年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财政补助经费标准为每人每年78元,高于全省平均标准。


  四、医疗费用

  (一)医疗收入与支出

  2019年,全市医院医疗收入989.26亿元,其中公立医院医疗收入919.10亿元,与上年相比,公立医院医疗收入涨幅为14.85%,其中药品收入占32.18%、卫生耗材收入占14.24%、检查化验收入占22.94%、技术劳务(护理、手术、治疗等)收入占28.89%。与2018年相比,药占比降低1.37个百分点,卫生耗材占比降低0.29个百分点,检查化验占比提高0.37个百分点,技术性劳务占比提高1.1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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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0  2018-2019年公立医院医疗收入构成(%)


  (二)医院门诊和住院次均费用

  2019年,全市医院次均门诊、次均住院费用分别为383.92元、19465.42元,分别较上年上涨6.19%、6.96%,其中:公立医院次均门诊、次均住院费用分别为375.45元、19692.25元,分别较上年上涨6.16%、6.65%。2019年,公立医院次均门诊费用涨幅较上年下降6.94个百分点,次均住院费用涨幅较上年增加3.07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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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1  2010-2019年全市医院次均费用情况


  (三)基层医疗机构次均门诊和住院费用

  2019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次均门诊、住院费用分别为124.94元、6513.23元,分别较上年上涨7.22%、18.68%。乡镇卫生院次均门诊、住院费用分别为126.31元、4237.45元,与上年相比,乡镇卫生院次均门诊费用增长8.42%,次均住院费用下降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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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次均门诊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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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次均住院医疗费用

  图12  2010-2019年全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费用(元)



  六、中医药服务

  2019年,全市中医药建设持续推进,中医资源稳步增长,中医药服务利用提高。

  (一)中医类机构、人员、床位

  2019年末,全市中医类医疗机构总数1097个,其中中医类医院35个,中医类门诊部141个,中医类诊所320个,中医类村卫生室601个。与上年相比,中医医疗卫生机构增加80个,其中:中医类医院减少1个,中医类门诊部减少10个,中医类诊所增加77个,中医类村卫生室增加1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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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3  2010-2019年广州市中医类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数


  全市中医类医疗机构医院床位1.42万张,比上年增长4.51%。全市卫生人员中,中医类机构人员2.61万人,比上年增长3.88%。

  2019年,全市卫生机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1.01万人、中药师(士)0.21 万人,其中,中医医疗机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0.55万人、中药师(士)0.10万人。

  (二)中医医疗服务

  2019年,全市中医类医疗机构门诊服务人次3809.08万人次,比上年增长8.23%。其中:中医类医院2186.52万人次,中医类门诊部202.67万人次,诊所类81.01万人次,中医类村卫生室166.43万人次,其他机构中医类临床科室1172.45万人次。全市中医类医疗机构住院服务人次56.67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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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4  2010-2019年中医类诊疗和住院情况


  注释及部分指标统计口径

  注释:

  1 .按国家卫生健康统计调查制度,医院不含妇幼保健机构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

  2. 数据主要来源于卫生统计年报\月报、卫生人力报表、省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及相关业务处室统计数据。

  3. 每千人口数、每万人口数等指标按市统计局公布的2019年常住人口计算。

  部分指标统计口径:

  1.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其他机构。2013年起,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纳入医疗卫生机构统计。

  2.公立医院:指经济类型为国有和集体办的医院(含政府办医院)。

  3.民营医院:指公立医院以外的其他医院,包括联营、股份合作、私营、台港澳投资和外国投资等医院。

  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护理站。

  5.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包括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健康教育机构、急救中心(站)、采供血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卫生部门主管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

  6.在岗职工:包括卫生技术人员、乡村医生和卫生员、其他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按在岗职工数统计,包括在编、合同制、返聘和临聘半年以上人员。

  7.卫生技术人员:包括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药师(士)、技师(士)、卫生监督员(含公务员中取得卫生监督员证书的人数)、其他卫生技术人员。

  8.全科医生:包括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证书且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人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取得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骨干培训、岗位培训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的执业(助理)医师,以及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人数。全科医生培训合格人数不再包括已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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