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阶段性主要工作目标:
第二季度前:衔接省实施意见,修改完善我市军民融合发展实施意见。 第三季度前:提请市委常委会审定我市实施意见。 第四季度前:1.分解落实我市实施意见重点任务。2.开展军民融合发展工作调研。
已完成。 1.我市《军民融合发展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按照会议要求,由市发展改革委与广州警备区及市民防办等单位核对了有关指标和表述,待省的相关文件出台后衔接修改,再按照程序上报。 2.已对照《广东省军民融合发展实施意见》,修改我市实施意见,并报请市政府审定同意。 3.市政府已转报市委,市委办公厅正按照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