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阶段性主要工作目标:
第二季度:3月底基本建成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完成34%,新增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目标任务完成30%,新开工筹集棚户区改造住房目标任务完成20%。 第三季度:6月底基本建成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完成55%,新增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目标任务完成60%,新开工筹集棚户区改造住房目标任务完成50%。 第四季度:1.9月底基本建成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完成95%,新增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目标任务完成90%,新开工筹集棚户区改造住房目标任务完成100%。2.10月底全部完成基本建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新增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目标任务。
已完成。 2017年基本建成保障性安居工程16274套(市本级14313套,各区1961套),新增发放住房租赁补贴2433户,完成目标任务(500户)比例486.6%;新开工筹集棚户区改造住房5772套,完成目标任务(5000套)的11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