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成。
1.以“规范化建设”为中心,指导各区司法局按照《广东省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基本标准》要求,对本辖区人民调解组织的设立形式、工作制度、硬件建设等进行自查自纠,逐步达到“五落实、六统一”工作规范要求。
2.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行动,今年1月至9月份,共调解矛盾纠纷51366宗,成功化解50906宗。
3.分别到市妇联、法院、交警等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构建我市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的调研活动。
4.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成立了广东省版权保护联合会版权纠纷调委会、广州市物业管理纠纷调委会、白云区婚姻家庭纠纷调委会等人民调解组织。
5.与市中院协商达成诉前联调人民调解试点工作,已在海珠区、番禺区先行先试。
6.积极推进抽调公安辅警任司法所专职人民调解员试点工作,开展了专职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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