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阶段性主要工作目标:
第二季度前:以荔湾区山村项目为试点,指导荔湾区编制完成项目实施方案,指导珠江实业集团组建城市更新平台公司。 第三季度前:1.指导荔湾区政府按项目实施方案开展项目实施前期准备工作。2.完成对复建安置资金账户开展定期巡查,掌握复建安置资金使用情况和复建安置项目进展情况。 第四季度前:1.争取指导荔湾区政府及城市更新平台公司完成项目立项,启动土地整备工作。2.结合复建安置资金账户定期巡查发现的问题,会同各区督促整改。
已完成。 1.市城市更新局以荔湾区山村项目为试点,指导荔湾区编制完成项目实施方案,并按项目实施方案开展项目实施前准备工作。荔湾区政府已审议通过《山村地块国企企参与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2.已指导珠江实业集团组建城市更新平台公司。 3.已完成对复建安置资金账户开展定期巡查,掌握复建安置资金使用情况和复建安置项目进展情况,并结合复建安置资金账户定期巡查发现的问题,会同各区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