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阶段性主要工作目标:
第二季度前:1.制定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工作方案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2.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工作方案提交市政府审议,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3.制定公共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机制。 第三季度前:组织部门、区、街(镇)梳理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初步完成第一批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梳理。 第四季度前:1.对第一批公共服务事项目录进行合法性审查及专家论证。2.出台第一批公共服务事项目录。3.编制第一批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4.将第一批公共服务事项应用于集成服务改革。
已完成。 1.出台《广州市公共服务事项目录(2017版)》,已于2017年12月8日以市府办公厅的名义印发实施,并在门户网站公示,我市11个区的2017版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也全部于12月9日前由区府(办公室)印发实施并公示。此外,由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卫生计生委率先梳理的《纳入市区统一标准的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第一批)》也由市政务办下发至各区。 2.已编制完成市本级《编制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3.已将162项公共服务事项应用于集成服务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