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阶段性主要工作目标:
第一季度:会同有关部门完成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产值、高新技术制造业增加值统计工作。 第二季度: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相关统计和政策宣讲工作。 第三季度:跟踪服务企业,引导企业积极参与统计。 第四季度:实现年度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高新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制造业增加值比重双提升。
已完成。 1.会同市统计局和各相关单位,完成2016年度相关统计工作。规模以上工业高新技术产品产值达8716.74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为46%。 2.召开巡回培训宣讲,推动企业积极参与统计工作,应统尽统。根据最新统计信息,2017年1-10月,规模以上工业高新技术产品产值达7664.83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为46.9%,同比增长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