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阶段性主要工作目标:
第一季度:研究制定我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计划方案。 第二季度:研究制定我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计划督查工作方案。 第三季度:在落实56项国家和省有关降成本政策以及市相关支持政策项目的基础上,继续研究推进96项减费降费措施。 第四季度:继续落实和研究推进各项降成本措施,争取为全市企业减负约 705亿元,其中:实施普遍性降费(含政府性收费、基金)约63亿元、降低人工成本约95亿元、降低生产要素成本约5亿元、降低物流成本约4亿元、降低税负成本约520亿元、降低融资成本约18亿元。
已完成。 一、《广州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计划(2016—2018年)》,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并印发《广州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计划督查工作方案》。 二、在已停征13项收费的基础上,免征其余21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价格调节基金,减免新菜地开发建设等7项政府性基金项目。多次下调全市工商业用户天然气用气价格;下调工商业电价。扩大参与直购电市场主体范围。 三、落实各项降成本措施,截至11月,共为全市企业减负约715.05亿元,其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约0.72亿元、实施普遍性降费约58亿元、降低人工成本约83.15亿元、降低成产要素成本约15.41亿元、降低物流成本约1.76亿元、降低税负成本约514.85亿元、降低融资成本约15.45亿元、其他方面减轻企业负担约25.7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