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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区188宝金博,188宝金博官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加强企业用工保障的意见》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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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2-25
  • 来源: 增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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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5日,增城区出台了《增城区188宝金博,188宝金博官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加强企业用工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支持我区企业应对疫情带来的招工难问题和帮助员工解决返岗难问题,具体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随着企业复工复产有序推进,为准确掌握我区企业用工情况,指导企业员工分期分批有序返穗返岗,区人社局组织工作对深入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进行实地走访调研。据多家企业代表反映,受疫情影响,我区企业普遍存在招工难、员工返岗难的突出问题,部分异地务工人员由于春节返乡后,受当地交通封锁和管制影响,不能按时返穗返岗,对企业复工复产产生了较大影响。

  为有效缓解企业招工难和异地务工人员返岗难的实际困难,进一步强化疫情期间对企业的用工保障,帮助企业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带来的影响,顺利复工复产,制定本《意见》。

  二、政策亮点

  本《意见》是广州市首个区级出台的用工保障政策。

  三、适用范围

  本《意见》除特殊说明外,适用于全区非公有制企业,本《意见》印发之日前已在我区承接在建项目的外地企业参照适用。返岗及新招员工须在我区企业或在建项目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

  四、政策内容

  《意见》围绕给予员工交通补贴、给予企业交通补贴、提供专车接送服务、给予中小企业一次性招用工补贴、鼓励职业介绍机构推荐就业、鼓励劳务派遣机构引进员工等五个方面提供政策保障,支持我区企业应对疫情带来的招工难问题和帮助员工解决返岗难问题,促进企业复工复产。

  (一)员工交通补贴

  补贴对象:增城区非公有制企业(含《意见》印发之日前已承接在建项目的外地企业)的返岗及新招员工,返岗及新招员工须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

  补贴标准:对2020年2月20日至2月29日通过飞机、铁路列车、客运汽车方式自行返回增城的企业员工:

  1.飞机票按同地区乘坐高铁二等座票价全额补贴:按出发当天该地区到广州南站二等座最高票价补贴;

  2.高铁票按不高于二等座票价全额补贴:按高铁票实报实销,最高补贴不高于出发当天该地区到广州南站二等座最高票价;

  3.火车票按不高于硬卧票价全额补贴:按火车票实报实销,最高补贴不高于出发当天该地区到广州火车站硬卧最高票价;

  3月1日至3月10日来增城的,按照以上标准减半补贴。

  申请流程:员工交通补贴由企业统一向所在镇(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开发区企建局劳动组提出申请,由镇(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开发区企建局劳动组初审并汇总(填写附件4)后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附件21)审核,由区财政部门复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给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拨付给申请员工。员工交通补贴于2020年7月10日前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放弃。

  (二)企业交通补贴。

  补贴对象增城区非公有制企业(含《意见》印发之日前已承接在建项目的外地企业)。

  补贴标准:对企业通过包车、企业间拼车等方式接送来源地相对集中的员工所产生的包车费用,给予企业交通补贴。

  2月20日至2月29日前,给予包车补贴:包车票价实报实销,最高补贴不高于15元/公里;

  3月1日至3月10日前包车返回增城的,按包车实际发票价格减半补贴,最高补贴不高于15元/公里的一半。

  申请流程:企业交通补贴由企业向所在镇(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开发区企建局劳动组提出申请,统一由镇(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开发区企建局劳动组初审并汇总(填写附件7)后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附件21)审核,由区财政部门复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给企业。企业交通补贴于2020年5月10日前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放弃。

  (三)专车接送服务补贴

  补贴对象:组织专车接运重点企业(项目)、重点地区员工返回增城的区相关职能部门或镇街。

  补贴标准:2020年3月10日前,我区重点企业(项目)、重点地区的员工有接运需求的,可由区相关职能部门或镇街组织专车负责接运,由区财政给予组织单位包车费全额补贴。

  申请流程:2020年3月10日前,由重点企业(项目)向组织单位(镇街或区级行业主管部门)提交申请,组织单位报请增城区接运企业返岗员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由组织单位协同申请企业派出爱心专车接回返岗员工。组织单位于2020年5月10日前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附件21)提交补贴申请,初审汇总后,经由区财政部门复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给组织单位。

  (四)一次性招用工补贴

  补贴对象增城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的划分参照国家工信部《188宝金博,188宝金博官网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附件1)文件规定执行。

  补贴标准2020年2月10日至8月9日期间,增城区中小企业新招用员工(不限户籍),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同时为员工缴纳了社会保险,可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招用工补贴,每家企业最高补贴30万元。

  申报流程:中小企业新招员工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且已缴纳社保后的下一个月20日前向所在镇(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开发区企建局劳动组提出申请,统一由镇(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开发区企建局劳动组初审并汇总(填写附件14)后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附件21)审核,由区财政部门复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给用人单位。一次性招用工补贴在2020年 12月20日前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放弃。

  (五)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

  补贴对象持有本辖区《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且业务范围包括职业中介业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补贴标准2020年2月10日至8月9日,增城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推荐员工并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且缴纳社保的,按照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每家机构最高补贴50万元。

  申请流程: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由组织单位在为中小企业介绍员工并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且缴纳社保后的下一个月20日前向所在镇(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开发区企建局劳动组提出申请,统一由镇(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开发区企建局劳动组初审并汇总(填写附件17)后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附件21)审核,由区财政部门复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给组织单位。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在2020年 12月20日前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放弃。

  (六)一次性引进员工补贴

  补贴对象:持有本辖区《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且业务范围包括劳务派遣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补贴标准2020年2月10日至8月9日,增城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我区企业解决用工缺口,新引进员工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且缴纳社保的,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劳务派遣公司一次性引进员工补贴,最高补贴30万元。

  申请流程:一次性引进员工补贴由组织单位在为企业引进员工并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且缴纳社保后的下一个月20日前向所在镇(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开发区企建局劳动组提出申请,统一由镇(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开发区企建局劳动组初审并汇总(填写附件20)后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附件21)审核,由区财政部门复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给组织单位。一次性引进员工补贴在2020年 12月20日前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放弃。

  五、有关要求

  (一)申请单位提供虚假资料、虚构劳动关系获取补贴的,依照《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在申报各类补贴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处理,追回补助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任何财政资金补贴资格,并向社会公开其不守信用信息,同时报市公共信用管理系统。

  (二)本实施细则有关补贴执行期按政策条文规定执行,由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联合解释。国家和省、市出台相关政策,我区遵照执行。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我区或上级多项政策规定的,执行完上级政策后,执行区政策将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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