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宝金博,188宝金博官网

《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安全生产委托行政执法实施办法》文件解读材料

  • 听全文
  • 2020-03-05
  • 来源: 黄埔区
  • 分享到
  • -

  2018年2月28日,黄埔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广州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印发实施《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安全生产委托行政执法实施办法》(穗埔安监规字〔2018〕1号)《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安全生产委托行政执法实施细则》(穗埔安监规字〔2018〕2号)两份。根据机构改革方案,广州市黄埔区应急管理局(广州开发区应急管理局)于2019年4月2日正式成立,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188宝金博,188宝金博官网集中开展涉及机构改革和证明事项清理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穗埔司通〔2019〕14号)的要求,广州市黄埔区应急管理局(广州开发区应急管理局)结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实际,对原《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安全生产委托行政执法实施办法》(穗埔安监规字〔2018〕1号)《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安全生产委托行政执法实施细则》(穗埔安监规字〔2018〕2号)进行了修订,合并形成了《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安全生产委托行政执法实施办法》(穗埔应急规字〔2020〕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全文共六十八条规定,共六大章节,围绕 受委托行政执法的种类和管辖范围、执法检查、简易程序行政处罚、一般程序行政处罚等内容作出了要求。《实施办法》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原《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安全生产委托行政执法实施办法》(穗埔安监规字〔2018〕1号)原《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安全生产委托行政执法实施细则》(穗埔安监规字〔2018〕2号)同时废止。有效期届满或者相关法律政策依据发生变化根据实施情况予以评估修订。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关注 · 广州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