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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第四版指引之二十)学校设置新冠肺炎隔离场所工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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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5-06
  • 来源: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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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隔离场所设置

  隔离场所包括临时隔离室、医学观察场所。要设立醒目的标识,门前有“闲人免进”等提醒标识,避免其他人员误入隔离场所。

  (一)中小学校、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

  应设置2个临时隔离室,分别用于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可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教职工和学生,以及其他患病教职工和学生的临时安置,避免交叉感染。临时隔离室基本要求:

  1.应远离教学和生活区,相对独立,采光和通风良好,有独立卫生间和流水洗手设施;设置醒目的“临时隔离室”标识;面积应大于15m2。设置在卫生室/保健室内的临时隔离室需具备独立转运通道。

  受条件限制,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的临时隔离室可选在楼房首层远离人群密集的地方,如楼房靠边靠外的房间,带有(靠近)厕所及盥洗室,采光和通风良好,进出过程中路程最短及接触人员最少等,室内应保持干净整洁,无杂物堆放。

  另外,临时隔离室也可通过搭建帐篷的方式建立,应相对独立,远离教学和生活区,须保持帐篷内光线充足及空气流通,帐篷出入口应避开人群必经之路,并在帐篷周围设立警戒区域,帐篷内放置必要的物品,进出人员需做好个人防护。

  2.临时隔离室原则上应当具备以下基本设备和物品:①防护用品:一次性工作帽、防护眼镜(防雾型)、医用外科口罩、N95医用口罩、防护服、一次性乳胶手套、一次性鞋套;②体温计;③洗消物品:洗手液、手消毒液、干手纸巾、紫外线灯(移动、悬挂式)或空气消毒机、含氯消毒剂、75%乙醇消毒液、过氧乙酸;④其他物品:观察床、处置台、药品柜(非医疗机构不推荐)、血压计、一次性压舌板、登记本、一次性注射器(非医疗机构不推荐)、一次性输液器(非医疗机构不推荐)、污物桶、医疗废物袋(密封性较好的塑料袋)、利器盒(非医疗机构不推荐)等。

  (二)大专院校以及其他寄宿制学校

  1.应设置2个临时隔离室,分别用于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可疑新冠肺炎症状教职工和学生,以及其他患病教职工和学生的临时安置(参照中小学、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临时隔离室设置要求)。

  2.应设置相对独立的医学观察场所,用以接纳疫情重点地区返穗人员或其他需要医学观察人员的医学观察(学校暂不设置密切接触者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医学观察场所建设要求:

  (1)学校应根据本校医疗条件,加强与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联系,在当地疾控部门的指导下,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医学观察场所。尽可能满足学校集中医学观察需要,可征用学校酒店、招待所作为医学观察场所。

  (2)医学观察场所应设置在校区当季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应独立于人群密集场所,位置尽量远离学生教学和生活区,当与校区内其他建筑合并设置时应设独立出入口。

  (3)医学观察场所要合理进行功能分区,包括工作人员的活动区域及观察室区域,这两个区域不应毗连,宜设置过渡区域。

  (4)医学观察场所宜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和天然采光,必要时开启排风扇等抽气装置以加强室内空气流动。

  (5)医学观察场所应有保证集中隔离人员正常生活的基本设施,保证隔离人员的饮食、饮水卫生,饮食采取集中配送;应单人单间;有独立卫浴。

  (6)医学观察场所应配备足量的体温计、消毒液、应急药品、器械、各类防护用品等物资。

  二、隔离场所管理

  (一)校医负责对接受医学观察人员进行体温检测登记及随访(集中医学观察的早晚监测1次体温)。

  (二)配备适量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工作人员,专人负责,职责明确。工作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

  (三)对疫情重点地区返穗人员,抵穗后进行14天的医学观察;其他需要医学观察人员的观察时限,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四)严格对临时隔离室/医学观察场所的场所、物品进行消毒,加强个人防护。

  (五)医学观察场所发现有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可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应由专用车转运至辖区指定定点医疗机构。

  (六)被隔离者随时保持手卫生。减少接触公共物品和部位;咳嗽用手捂之后、饭前便后,须用洗手液或香皂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不确定手是否清洁时,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打喷嚏或咳嗽时用手肘衣服遮住口鼻。

  (七)被隔离者应保持良好卫生和健康习惯。不随地吐痰,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弃置于有盖垃圾箱内。注意营养,勤运动。

  (八)集中医学观察场所统一由专人送餐,送到隔离区域后由卫生保健人员逐间分发。餐饮具每次使用后应严格按消毒→清洗→消毒的程序操作,及时消毒。

  三、消毒隔离措施

  (一)加强通风,保持环境卫生。

  (二)房间内设卫生间,隔离区域相对独立。

  (三)临时隔离室/医学观察场所房间内产生的废弃物,不分类、不分拣,按感染性废物放入双层黄色垃圾袋中,打包好后外层喷洒有效氯500mg/L—1000mg/L 的含氯消毒剂,再按照医疗废物处置。其它物品必须经过消毒后才能移出集中医学观察场所。

  (四)应单间隔离,被隔离者须戴医用外科口罩,禁止离开房间和相互探访。

  (五)原则上不得探视,若必须探视时,探视者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六)不得使用空调系统。

  (七)对隔离场所每天进行常规消毒处理。如若有可疑病例或发热人员进入,需在专业部门指导下,对隔离场所进行规范消毒处理。被观察人员的呕吐腹泻物、生活污水、垃圾等接触过的所有物品都应经严格消毒处理后方可排放或继续使用。患者离开后,卫生保健人员需对区域进行彻底消毒。同一室内不能同时安排不同病种的病例。

  四、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和隔离环境的消毒要求

  (一)个人防护要求

  1.进入临时隔离室/医学观察场所的工作人员,戴医用外科口罩,每4小时更换1次或感潮湿时更换;戴一次性工作帽。

  2.接触从隔离者身上采集的标本和处理其分泌物、排泄物、使用过的物品的工作人员,转运隔离者的医务人员和司机,需佩戴医用防护口罩、穿工作服、隔离衣、鞋套,戴手套,如实施近距离操作时需加戴护目镜或防护面屏。

  3.每次接触隔离者后立即进行手卫生(流动水七步法洗手和手消毒)。

  (二)严格对临时隔离室/医学观察场所和物品进行消毒

  1.日常消毒方法

  (1)居住环境采用湿式清扫,卫生间、桌椅、水龙头、门把手、台面等物体表面消毒,可选用清洗、擦拭、喷雾的方法。一般选择含氯消毒剂,浓度为500mg/L—1000mg/L,作用时间应不少于30min。

  (2)对复用食饮具采用消毒碗柜消毒。

  (3)呕吐物、排泄物、分泌物可采用加盖容器收集,加含氯消毒剂按终浓度有效氯10000mg/L—20000mg/L混合作用2h后排下水道。如呕吐物、排泄物、分泌物等污染物直接污染地面,可用含过氧乙酸的应急处置包直接覆盖包裹污染物,作用30min,同时用消毒湿巾(高效消毒剂成分)或有效氯500mg/L—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的擦(拖)布擦(拖)拭可能接触到呕吐物的物体表面及其周围(消毒范围为呕吐物周围2米,建议擦拭2遍)。

  (4)日常的织物(如毛巾、衣物、被罩等)用250mg/L —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1h,或采用煮沸15min消毒。

  (5)转运医学观察者的车辆,可用有效氯为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喷洒至表面湿润,作用60min后清水冲洗。

  2.终末消毒(由辖区疾控部门负责实施)

  对经医学观察确定为疑似或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接触者,转移至医院隔离后,应对原隔离场所进行全面彻底的终末消毒。采用含0.5%过氧乙酸或3%过氧化氢或500mg/L二氧化氯,按20ml/m3的量采用气溶胶喷雾方式进行空气消毒。消毒前关好门窗,喷雾时按先上后下、先左后右、对表面及空间均匀喷雾,作用60min后开窗通风。喷雾消毒后,按日常消毒方法对物体表面进行擦(拖)拭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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