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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院通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 “涉黑恶”315人被判5年以上
来源:广州日报   发布时间:2020-07-13

共判处财产刑和追缴违法所得约6.5亿元

  “广州法院受理、审结的一二审涉黑涉恶案件数均居全省首位。涉黑案罪犯重刑率达47.8%,共判处财产刑和追缴违法所得约6.5亿元,有力铲除黑恶势力犯罪经济土壤。”7月7日上午,广州中院召开188宝金博,188宝金博官网,通报广州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并发布十个扫黑除恶典型案件。

  广州中院副院长吴筱萍在发布会上表示,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专项斗争工作,进一步加大“线索清零”“打财断血”和“行业清源”工作力度,做到依法严惩、除恶务尽,坚决如期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胜仗”。

  涉黑涉恶案件特点 向基层组织、金融等领域渗透

  披“合法”外衣 多用“软暴力”

  据统计,广州法院受理、审结的一二审涉黑涉恶案件数均居全省首位。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及其以上刑罚的涉黑被告人315人,涉黑案罪犯重刑率达47.8%,共判处财产刑和追缴违法所得约6.5亿元。

  吴筱萍指出,从广州法院审理的涉黑涉恶案件情况来看,当前涉黑涉恶案件主要呈现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渗透的行业领域发生变化。从过去的采砂、建筑等行业,转向基层组织、金融、涉黄赌毒等领域。二是行为特征发生变化。为了规避打击,黑恶势力公开打斗等“硬暴力”方式明显减少,采用“软暴力”手段增多,如采取跟踪滋扰、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语言恐吓、设置生活障碍扰乱他人生活秩序等。三是披着合法外衣妄图逃避打击的增多。黑恶势力大多以“公司”形式、让黑恶势力形式上“合法化”,或者“转型”“漂白”让黑恶势力更具有隐蔽性;一些黑恶组织的头目“幕后化”、打手马仔“市场化”,无论是对侦查取证,还是审理甄别都提出了更高要求。

  “除恶务尽、罚当其罪、不枉不纵”

  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专案专办、专案专审

  通报指出,广州中院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全市法院“一把手”工程,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王勇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增补各基层法院院长、执行局局长为领导小组成员。4月17日,广州中院制定并印发了《188宝金博,188宝金博官网继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22项措施,实行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专案专办、专案专审,对重点涉黑涉恶案件全部落实了领导包案。

  在案件审理中,全市法院严格落实罪刑法定、证据裁判原则,依法严惩渗透基层组织、经济金融等重点领域的黑恶势力犯罪,做到除恶务尽、罚当其罪、不枉不纵。同时,加大“打财”力度。细化黑财的认定、查处、证据标准,加强审判和执行部门之间的配合,在审判阶段提前化解有关执行问题从而形成较为科学、稳妥、具有可执行性的财产处理方案。建立涉黑涉恶财产刑案件移送绿色通道,对已生效的涉黑涉恶案件及时移送、及时执行,做到“案件一个不漏”“财产一笔不漏”。

  吴筱萍表示,下一阶段全市法院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专项斗争工作,进一步加大“线索清零”“打财断血”和“行业清源”工作力度,做到依法严惩、除恶务尽。

  全市审结涉黑涉恶一审案508件2489人

  截至今年6月30日,全市法院共受理涉黑涉恶一审案件532件2682人,审结508件2489人,结案率95.48%;

  受理涉黑涉恶二审案件134件1104人,审结128件1001人,结案率95.52%;

  2020年前受理的案件结案率为100%。

  白云区打掉 恶势力团伙数全市第一

  白云区打掉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数、涉恶团伙数、刑拘数、逮捕数、破案数、判决追究刑事责任人数均在全市排名第一。白云法院副院长崔友爱介绍,截至6月下旬,白云法院一审审结涉黑恶案件122件462人。其中,审结涉黑案件8件57人、涉恶案件114件405人,45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广州法院“涉黑恶” 财产刑执行金额居全省首位

  据省高院统计数据,广州法院“涉黑恶”财产刑执行案件数、涉案金额最大、执行到位金额和上缴国库金额均居全省首位。广州中院执行局副局长李斌介绍,截至6月30日,全市两级法院共移送执行“涉黑恶”财产刑执行案件共265件,已执结187件,申请执行标的4.56亿余元,执行到位金额1.44亿余元,上缴国库金额1.35亿余元。

  典型案例

  广州中院刑一庭庭长徐兵介绍,10个典型案例中1个为涉恶犯罪,9个为涉黑犯罪,主要为此前审结的刘永添涉黑案、罗嘉盛涉“套路贷”案、施华兵“以黑护赌、以赌养黑”涉黑案等一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且均为团伙犯罪案件,犯罪人数为8到54人不等。其中,“村霸”刘永添等54人涉黑案入选全国“2018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陈仲华等18人涉黑案入选全国扫黑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政策文件适用指导案例。

  刘永添等54人 涉黑犯罪团伙案

  自1999年以来,刘永添利用其担任广州市萝岗区刘村村委书记、刘村社区居委会党委书记的身份,长期把持基层政权。2004年开始,刘永添利用职务特权,纠合本村、社人员开始涉足并垄断刘村辖区内所属村、社的土地上的各项工程的承包业务,制定了“刘村辖区内所属村、社的土地上的工程必须由本村、社人员承建,外人不能插手”的不成文规则,并通过持械打、砸、烧等严重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暴力方式阻碍他人施工、排挤外来施工单位。

  经过多年经营,该势力团伙逐步形成了以刘永添、刘永东等人为组织、领导者,以刘永森等人为积极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2008年至2016年期间,该组织相继成立多个企业,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目的,有组织地在刘村范围内实施了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等大量刑事犯罪活动,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正常的经济生活秩序。

  广州法院依法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数罪并罚,判处刘永添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20万元;分别判处其余53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十年至二年不等,并处罚金。

  施华兵等55人 涉黑犯罪团伙案

  2010年始,施华兵凭借其之前在原籍建立起的“狠”和“恶”的名声,在大批湖北天门人集居从事制衣行业的广州市海珠区台涌、龙潭、上冲一带开设地下赌场,牟取非法经济利益,之后逐步吸收社会闲散人员加入,并通过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施华兵、钱俊波为组织、领导者,金鹏飞、肖俊峰、刘博等人为骨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通过开设赌场、发放高利贷等违法犯罪活动获取了大量的经济利益,各组织成员通过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开设赌场、追债等活动均获取了经济利益。该组织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在广州生活的湖北天门籍同乡中形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广州法院依法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等罪名,数罪并罚,分别判处主犯施华兵和钱俊波有期徒刑二十年和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分别判处其余5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七年到一年两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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