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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时间:2020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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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提交审议 惠企政策推行“免申即享”
听全文  发布时间:2020-08-27  来源:广州日报  浏览次数:-

拟设立“广州营商环境日”

  拟将广交会秋交会开幕日作为“广州营商环境日”、惠企政策推行“免申即享”——8月26日,广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草案》提出,完善人才积分落户政策,推动长三角、珠三角等城市户籍准入年限在广州市累计认可。

广州良好的营商环境吸引着众多重磅项目纷纷落户

政务服务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支撑作用越来越强

  改革力度前所未有

  广州市司法局局长廖荣辉在会上就《草案》作说明,他表示,《草案》对标国际国内营商环境先进水平,坚持问题导向,在法律框架下坚持制度创新,推动解决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

  “《草案》体现了前所未有的改革力度。”廖荣辉说,《草案》涉及的市直党政机关多达27个,涵盖营商环境的方方面面,《草案》在总结改革经验的基础上,聚焦当前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在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登记财产、获得信贷等12个领域,研究提出具体的改革制度。

  将通过立法跨区纳才

  《草案》提出,“本市完善人才积分落户政策,推动人才城市户籍准入年限在我市累计认可。”

  这就意味着,在长三角、珠三角等城市的人才入户积分,在广州可获累计认可。这在国内地方立法尚属首次。《草案》如获通过,广州将成为全国首个通过地方立法推动“跨区纳才”的城市。

  《草案》还提出,建立健全粤港澳大湾区人才引进平台,支持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先行先试;鼓励试点放宽具备港澳职业资格的金融、建筑、规划等专业人才从业限制,参与建立粤港澳大湾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和职业资格认可工作机制;对于市、区人民政府认定的各类高层次人才提供引进落户、人才绿卡、住房及医疗保障、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一站化窗口服务。

  提出多个全国首创政策

  值得一提的是,在立法先行先试、数字经济发展、产业供应链保障、信用产品推广等方面,《草案》提出了多个全国首创的“广州方案”。

  在第五十七条“数字化应用”中,《草案》规定,本市培育数字经济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支持构建工业、交通、城市管理等领域规范化数据开发利用场景,引导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构建数字经济的生态系统,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同时,相关部门应当加强政策引导,推动人工智能、可穿戴设备、车联网、物联网、远程医疗、网上新零售等领域数据采集标准化,建立本市数据交易制度,引导培育数据交易市场,建立健全数据资源交易机制和定价机制,保护数据产品所有人、使用人依法获得数据产品的合法权益。

  此外,《草案》首次在地方立法中提出建设产业供应链数字化平台,规定“支持企业建设产业供应链数字化平台,建立产业供应链风险预警和应对机制,加强与产业供应链上下游的协同合作。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应急供应链智慧分级响应和联防联控机制,建设应急用工、物流与供应链协同调度平台。”

  政府部门不得违约失信

  政府违约失信问题不仅对市场主体造成了伤害,也会损害政府的公信力,更会严重破坏当地营商环境。

  为此,《草案》明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履行向市场主体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拒绝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迟延履行。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给市场主体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补偿。

  此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不得违反合同约定拖欠市场主体的货物、工程、服务等账款,也不得在约定付款方式之外变相延长付款期限。

  同时,本市建立拖欠账款行为约束惩戒机制,通过预算管理、绩效考核、审计监督等,防止和纠正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拖欠市场主体账款。

  广交会秋交会开幕日将作为“广州营商环境日”

  市人大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郭凡表示,经济委员会就市政府提请审议的《草案》广泛征求了意见,进行了审议并通过了审议意见报告和修改建议稿。

  其中,为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修改建议稿将广交会秋交会开幕日作为“广州营商环境日”,进一步提高广州营商环境关注度、美誉度和影响力。

  “相当部分企业由于对政策不熟悉、渠道不通畅、手续烦琐等原因,对政府惠企政策没有及时申请,导致无法享受。”郭凡说,为进一步优化惠企政策审批流程,修改建议稿增加本市推行“免申即享”,实现符合条件的企业免予申报、直接享受政策的内容。

  修改建议稿还进一步聚焦解决企业反映的难点问题,结合最新改革要求,增加了“一站化窗口服务”、数据共享和应用、承诺即发证开工等条文。

  为进一步将成熟改革成果制度化。对广州市营商环境改革中证明可行的实践经验,如“一业一证”审批模式改革、“商事登记确认制”“简易注销登记”程序、通关“两步申报”“容错纠错”措施等,修改建议稿予以进一步明确和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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