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阶段性工作目标及完成时限:
第一季度:一是新增城镇就业5万人,完成率25%;二是帮扶1.5万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完成率25%。 第二季度:一是新增城镇就业10万人,完成率50%;二是帮扶3万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完成率50%。 第三季度:一是新增城镇就业15万人,完成率75%;二是帮扶4.5万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完成率75%。 第四季度:一是新增城镇就业20万人,完成率100%;二是帮扶6万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完成率100%。
已完成。 全年全市新增就业人数33.7万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68.5%;帮扶11.39万名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完成年度任务的18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