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加强机动车污染源头控制,全面实施国Ⅳ标准,严格执行黄标车限行措施。
进展情况
第一季度:
1.严格对轻型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汽油车)和重型气体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执行国Ⅳ标准,并计划在今年全面推广使用粤Ⅳ标准车用柴油后,适时对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柴油车)实施国Ⅳ标准。
2.今年1-3月,共办理机动车新车上牌79949辆,至3月底,我市已拥有国Ⅳ标准汽车35.1万辆,占全市在用汽车数的19.2%。3、继续做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黄标车限行措施。至今年3月底,对182.6万辆汽车核发了环保标志。1-3月,共查处违反黄标车限行规定的行为7621宗。
上半年:
1.严格对轻型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汽油车)和重型气体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执行国Ⅳ标准。今年1-5月共办理新车上牌127471辆。至5月底,全市拥有国Ⅳ标准汽车39万辆,占汽车保有量的20.8%。
2.市经贸委正在积极协调供应粤Ⅳ标准车用柴油工作,力争从今年9月1日起全面推广使用粤Ⅳ标准车用柴油。
3.继续做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黄标车限行措施。至5月底,对187.3万辆汽车核发了环保标志。今年1-5月,市公安局共查处黄标车违反限行规定行为13940宗。
牵头部门及联系方式
市环保局 | 联系人:廖重斌 职务:办公室主任 办公电话:83203030 移动电话:13600085789 |
(审发:党小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