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 | 在划定区域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
牵头单位: | 市生态环境局 |
年度阶段性工作目标: |
第一、二季度: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
第三季度:组织施工单位在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管理系统中填报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情况,对禁用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符合性的监督检查。 第四季度:组织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对禁用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符合性的监督检查。 |
进展落实情况: |
第一季度: 按计划推进中。
第二季度: 按计划推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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