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阶段性工作目标及完成时限:
第一季度:开展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党组书记(原党委书记)杨柳同志自然资源资产任期现场审计工作。 第二季度:完成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党组书记(原党委书记)杨柳同志自然资源资产任期现场审计工作,发出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开展中共从化区太平镇党委书记温汝强同志、从化区太平镇镇长江建华同志自然资源资产任期现场审计工作。 第三季度:出具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党组书记(原党委书记)杨柳同志自然资源资产任期审计意见书;完成中共从化区太平镇党委书记温汝强同志、从化区太平镇镇长江建华同志自然资源资产任期现场审计工作。 第四季度:出具中共从化区太平镇党委书记温汝强同志、从化区太平镇镇长江建华同志自然资源资产任期审计意见书。
已完成。 已完成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党组书记(原党委书记)杨柳同志自然资源资产任期审计项目以及中共从化区太平镇党委书记温汝强同志、从化区太平镇镇长江建华同志自然资源资产任期审计项目,并发出审计意见及相关审计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