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阶段性工作目标:
第一季度:
按计划推进中。 1.根据要求,经过认真的研究和规划,及时制定了试点医疗救助全城通办实施方案,启动试点医疗救助全城通办工作。 2.由于机构改革原因,目前基层医疗救助经办人员尚未明确,经过与市编办、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医保中心多次沟通,暂定区级医疗救助审批权由市医保中心负责,基层业务经办人员由街道(镇)继续负责或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解决。近期待人员问题明确后,即可印发相关文件,及时召开专项会议进行工作部署。另外,在相关部门职能明确后,立即启动信息化项目建设,对目前的市医疗救助综合平台进行升级改造,增加系统派件功能,做好系统支持,为试点医疗救助全城通办工作打好坚实基础。
第二季度:
进展滞后。 因机构改革原因,医疗救助职能由市民政局移交到市医保局,目前尚未完成移交。因职能部门改变,导致区级审批部门尚未明确,医疗救助政策也尚在修订中,待政策修订后可尽快完成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