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季度:统筹做好2017年度R&D经费统计填报辅导和督促工作。
第二季度:1. 做好2017年度R&D经费统计的数据审核与分析评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向上级部门积极争取R&D经费反馈。2. 在项目申报指南中,明确将企业的R&D经费数据作为部分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前置条件。3. 进一步推动科技计划管理简政放权改革,以R&D经费规模作为计划与经费分配额度的重要依据。4. 修订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政策。
第三季度:根据国家统计局反馈的全市R&D经费数据,总结2017年度提高R&D经费比例的经验与不足。
第四季度:1. 利用各种政策宣讲和培训机会,宣讲R&D经费统计结果与可享受的挂钩政策。2. 安排部署2018年度R&D经费统计工作。 3.引导全社会研发投入稳步提高,全社会R&D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达到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