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阶段性工作目标及完成时限:
第一季度:1.完成基本建成保障房4.8%,新开工棚户区改造住房60%;2.完成发放租赁补贴40%。 第二季度:1.完成基本建成保障房62%,新开工棚户区改造住房88%;2.完成发放租赁补贴80%。 第三季度:1. 9月底完成基本建成保障房100%,新开工棚户区改造住房100%;2.完成发放租赁补贴100%。
已完成。 我市新增110.37万平方米租赁住房供给。基本建成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31982套,新开工城市棚户区改造住房12504套,全年发放租赁补贴11689户。